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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化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副处级事业单位,主管全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工作,归口管理市信息网络服务站。
  一、划入的职能
  1、根据《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产业发展目录,并按照规定职责加强对信息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
  2、原市科技局承担的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信息产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相关的地方性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息化工作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信息化调查统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统计及信息发布。
  3、综合协调全市信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通信业)发展。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技术发展政策,积极引导与扶植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指导和协调企业信息化工作;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科学布局,防止重复建设。
  4、负责对全市性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意见;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区公益性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方案评审、投资概预算、投标企业资质审核、政府采购软硬件设备前置审查和竣工验收;协调在我市进行的国家、省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5、负责全市电子政务行政管理和电子政务网络的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等保障工作。具体负责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主网站(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并对其子网站建设进行指导、督促和管理,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如网上联合审批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流转系统等)的组织实施工作。
  6、组织协调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促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组织协调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组织协调全市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的推进;负责全市国家机关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审核工作。
  7、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综合性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有关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大力推广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
  8、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组织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管理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组织建立本市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防范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9、根据授权对全市经济信息市场进行管理。依法对全市电子信息产品、信息服务、软件产品市场进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0、推动全市信息化的推广、宣传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社会团体工作。
  11、负责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各种活动和联络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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